新疆西北产品质量检测研究中心(有限公司)根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招标文件要求,我单位参加了2017年8月2日招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2017年8月8日确定我单位为中标人。
新疆西北产品质量检测研究中心(有限公司)根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招标文件要求,我单位参加了2017年8月2日招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2017年8月8日确定我单位为中标人。
工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,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。
中标范围: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站车站、区间、车辆段、停车场及主变电站、电缆隧道等。
中标内容: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工作、包括用于承重钢结构的混凝土试块、用于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、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、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、用于搅拌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、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、地下、屋面、厕所使用的防水材料,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、试件和材料。
这次中标使新疆西北产品质量检测研究中心(有限公司)有机会参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建设,我们将竭尽全力努力工作,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、标准做好检测工作,为乌鲁木齐的轨道交通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!为乌鲁木齐的发展添砖加瓦!